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罪 Sin罪 S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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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罪』。聖經說:「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。」〈羅 三:23〉 「世上沒有不犯罪的人。」〈王上 八:46〉而世人多是否認自己犯罪,為自己如此分辯說:「我沒有殺人、放火,又沒有坐牢,到底犯甚麼罪呢?」但聖經(神的話)如鏡子般照出人類的本相來。「原來神的忿怒,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。」〈羅 一:18〉

何謂不虔的人?就是:

「不信神的人」:許多人自以為有點聰明、學問、財富、地位、權勢、名譽、健康……,就連神也不要了,甚至連承認有神存在都覺得羞恥落伍,以這驕傲狂妄的態度對神,實在是大不敬虔的。目中無神者,多是目空一切、妄自尊大、爭名奪利、放縱私慾、增添罪過,還以為無人理會,殊不知神說:「我的眼目察看他們的一切行為……,他們的罪孽,也不能在我眼前隱藏。」〈耶 十六:17〉今生雖貴為元首君王,亦難免有一日離開世界,就要在神臺前接受審判。「按著定命,人人都有一死,死後且有審判。」〈來 九:27〉生時不認神,將來又怎能逃避神的震怒呢?以腳踢刺是難的,不信神的人到頭來是自己吃虧啊!

「輕慢神的人」:有人承認宇宙萬物必有一位大主宰,那是不錯的。人的肉眼雖然不見神,但藉著祂所造之物,就曉得祂的存在,叫人無可推諉。試看日月星球,各依軌道而行,山水海洋,都劃定了界限;人類牲畜、飛禽走獸、水中百物、樹木花草,都各有生命,造物主之智慧是何等深哉奇哉。但人雖知有神,卻遲遲不肯歸向祂;請人聽道時,人總是推說沒有空,卻是一味沉迷於煙、酒、賭博、荒宴、娛樂中,整日追求那些不能解決人生問題的假快樂,反把神為人預備好了的全備救恩,輕輕的棄絕了。「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,怎能逃罪呢?」(〈來 二:3〉不要自欺,神是輕慢不得的。

「拜錯神的人」:神說:「除了我以外,再沒有神。我是公義的神,又是救主,除了我以外,再沒有別神。地極的人都當仰望我,就必得救。因為我是神,再沒有別神。」〈賽 四十五:21/22〉「我是首先的,我是末後的,除我以外,再沒有真神。」〈賽 四十四:6〉但是世上許多人並非敬拜這位造物主,而去事奉人手所造之虛假偶像。金、銀、銅、鐵、木、石、泥、瓷所雕塑的偶像並不是神,它不過是死物,不能行走,不能說話,無力降禍,也無力賜福,更不會聽人的禱告。遭遇火災時,還得勞動人手抬它出走,稍來不及便被燒為灰燼了。多少人家中客廳、房間、廚房、灶底、門口、檯底都裝滿這些東西,元寶香燭不住供奉。試想:神會住此骯髒地方,喫此污穢香燭嗎?絕不!「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,既是天地的主,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,也不用人手服事,好像缺少甚麼,自己倒將生命、氣息、萬物、賜給萬人。」〈徒 十七:24/25〉而「所鑄的偶像本是虛假的,其中並無氣息,都是虛無的,是迷惑人的工作,到追討的時候,必被除滅。」〈耶 十:14/15〉拜偶像及拜死人都不能使人得福,反而觸動了神的忿怒。

何謂不義的人?就是:

「惡念、兇殺、姦淫、苟合、偷盜(偷取神的供物亦算偷盜)、謗讟、假冒為善、貪婪、邪惡、詭詐、淫蕩、嫉妒、驕傲、狂妄、不饒恕人、喫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,爭競、毒恨、讒毀、背後說人、怨恨神、侮慢人、狂傲、自誇、捏造惡事、違背父母、無知、背約、無親情、不憐憫人、荒宴醉酒、好色邪蕩(狎妓)、淫亂、拜偶像(凡一切在心裏代替了敬神愛神的位置之人、事、物;若愛他(它)比愛神更多的,都屬無形的偶像。)、作孌童、親男色、偷竊、醉酒、辱罵、勒索、污穢、邪蕩、邪術(占卜算命交鬼扶乩等)、爭競、忌恨、惱怒、結黨、紛爭、異端(歪曲真理)、荒宴、苦毒、惱恨、忿怒、嚷鬧、淫詞、妄語、戲笑的話、專顧自己、貪愛錢財、忘恩負義、心不聖潔、不解怨、好說讒言、不能自約、性情兇暴、不愛良善、賣主賣友、任意妄為、自高自大、愛宴樂、煙酒、賭博、吸毒、看戲、跳舞、不愛神(少禱告、少讀經、不信靠、不順從、不盡忠、不以神的事為念)、不信的惡心(不篤信神的話)、疑惑、膽怯、不信、可憎、殺人(墮胎、自殺、恨弟兄也算是殺人)、說謊話、悖逆(不聽從神的話)、頑梗、行為不正直、作事不公義、放債取利、受賄賂以害無辜、起假誓的、虧負人之工價的、欺壓寡婦孤兒的、屈枉寄居的、不敬畏神的……。」〈太 十五:19,廿三:13;可 七:22,十一:26;徒 十五:29;羅 一:29/31,十三:13;林前 六:10;加 五:19/20;弗 四:31,五:4;提後 三:2/4;來 三:12;雅 一:6;啟 廿一:8;撒上 十五:23;詩 十五:2、5;瑪 三:5〉

讀了神的話,誰還敢向神強辯說自己沒有罪呢?今日世人都臥在那惡者(魔鬼)手下,被罪權捆綁操縱,明知是罪,也要去犯,並喜愛去犯罪。因這世界的神魔鬼弄瞎了人的眼睛,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,以致人們日日隨從魔鬼去背叛神,結果世上的人,無論是君王元首、販夫走卒、貴賤智愚、貧富美醜、男女老幼,都難逃一個可怕的命運,就是「死」。

受審判

人類必定面臨的最終審判是白色寶座末日審判。人的靈魂是永遠不滅的,主耶穌再來,展開永不震動榮耀國度之先,祂要施行審判,並照各人所行的判定靈魂的去處(天國、陰間、火湖),這被魔鬼玷污過的舊天地則要被烈火焚燒。 按著命定人人都有一死,死後且有審判。〈啟廿:13〉因為祂(耶穌)是人子,就賜給祂行審判的權柄。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,時候要到,凡在墳墓裏的,都要聽見祂的聲音就出來,行善的復活得生,作惡的復活定罪。〈約五:27/29〉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……我又看見死了的人,無論大小,都站在寶座前,案卷展開了……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,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。〈啟廿:11/15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