錫安山(原名雙連堀)本是杳無人煙、一向拋荒的山坡地。一九六三年列國先知洪以利亞蒙神引領,跋山涉水來到此地,一面墾荒牧放,一面等候屬靈首領興起。初來時,餐風宿露,枕石而睡,備極艱辛。一九六四年台灣省政府頒佈法令,鼓勵公有山坡地現有墾用人熱烈申報,當局即承認其有使用權;洪以利亞等人即依法申報,繳清規費,取得這塊公有山坡地的合法承租權,並按期納稅。一九六五年洪以利亞遇見神的使女江端儀,歸回新約教會。一九六七年起,新約教會聖徒劉再賜、談昭興、劉陽得三家首先上山開發,其他聖徒也陸續加入。一九七三年農業發展條例公布,明定「農民團體或農民開發之土地,開發完竣後,無償取得土地使用權;繼續經營滿五年者,無償取得土地所有權。」錫安子民依法已可取得錫安山的土地所有權
投入開發的聖徒有平民,有退伍軍人,有單身的,有攜家帶眷的,有變賣全部家產的,也有獻上全部退伍金的,都是在主面前甘心樂意地擺上。數十人披荊斬棘,慘澹經營,從最早期的養羊、種薑,到之後各種作物和果樹的栽種,各類禽畜水產的飼養,乃至大量造林(如麻竹、二葉松、濕地松、杉樹、梧桐、千年桐……等),可謂多角經營。早年無路,任何物資均需肩挑跋涉而入,來回就要一整天;雨季河水暴漲,無法涉溪,只好另翻山越嶺,奔跑好幾倍的路程才能回到山上;之間又有外人蠻橫爭地,惡人無理逼趕……墾植之辛、開荒之苦,血、汗、淚長流,實非外人所能想像。
如此,至一九七九年,多年的血汗,上億的投資,錫安山終於農、林、漁、牧均頗有所成,荒野深山竟成為榮美伊甸。
屬靈
屬於靈界(神國)的事物,必須接受聖靈的浸(接受基督的靈),才能明白屬靈的事。 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,你們就不屬肉體,乃屬聖靈了。人若沒有基督的靈,就不是屬基督的。〈羅八:9〉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,反倒以為愚拙,並且不能知道,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。〈林前二:14〉